經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研究,並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司更名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將地區經濟司加挂的“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辦公室”牌子改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加挂,並相應將原由地區經濟司“承擔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的職責劃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