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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農民工子女將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就讀公辦學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6日   來源:福建日報

    今後,福建省將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農民工子女就讀公辦學校,學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今年起還將建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年度報告制度,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和“留守兒童”教育情況均須按規定上報。這是省教育廳昨日出臺的《關於貫徹落實解決農民工問題有關文件精神的實施意見》中的規定。

    農民工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得加收借讀費及其他費用。《意見》指出,農民工輸入地要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當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規劃。凡經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的農民工子女,一律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要將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子女納入“兩免一補”範圍,農村公辦學校對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與當地學生同樣免除學雜費。

    及時審批以接收農民工子女為主的民辦校。對此類學校,在辦學場地、辦學經費、師資培訓、教育教學等方面要予以支持和指導;納入民辦教育管理範疇,符合標準的要及時予以審批;達不到標準的要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標準的要予以取消,並妥善安排好在校學生的就學。

    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納入社會事業發展計劃。要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經費納入教育經費預算,並按當地財政預算內義務教育經費標準,向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公辦學校撥付辦學經費;要將農民工子女就學學校建設列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要根據接收農民工子女的數量,合理核定接收學校的教職工編制。

    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和監護體系。農民工輸出地政府要把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與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結合起來,滿足包括“留守兒童”在內的農民子女寄宿需求。針對“留守兒童”的實際,開設生存教育、安全與法制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地方和校本課程。

    允許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免試上中職校。允許中職學校實行春秋兩季招生,採取免試推薦、後期補招等靈活措施招收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採取政府資助、學校減免學費、半工半讀、社會捐助等多種形式,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每所縣級中職校每年培訓500人以上。要確定一批職成院校、培訓機構為轉移農民和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定點學校,構建覆蓋城鄉的教育培訓網絡。每所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每年承擔農民培訓300人以上;每所縣級中等職業學校每年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500人以上;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學校每年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1000人以上。“十一五”期間中職學校農村生源佔70%以上。全省每年面向農村的招生規模達14萬人以上。所有城市市級及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必須與農村中等職業學校或鄉鎮成人文技校結對子,開展聯合辦學;國家級、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必須同一個以上鄉鎮結對子,為鄉鎮勞動力轉移舉辦1至2個專業,開展培訓,推薦就業。(記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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