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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發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22個專項預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0日   來源:新華日報

    江蘇省政府30日發佈《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同時印發《江蘇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22個專項應急預案,標誌著江蘇省應急預案框架體系初步形成。

    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專項應急預案要求,在江蘇省應急管理工作實踐基礎上,緊密結合江蘇經濟比較發達、工礦企業眾多、人口財富聚集度高、人員流動頻繁等省情特點組織編制的,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的工作原則。編制和實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目的是為了適應江蘇經濟社會特點和未來發展需要,全面履行政府職責,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總體預案是全省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指導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總體預案共8章,分別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與應急聯動體系、預測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保障措施、後期處置、教育學習和監督管理、附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和經濟安全事件五類。按照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級。

    總體預案規定,為有效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建立集中統一、堅強有力的指揮機構,做到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功能全面、責任明確,信息暢通、反應快捷,運轉高效、成本合理。預案確定,省政府是本省範圍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省政府成立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作為本省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省應急處置工作。省政府辦公廳設省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省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

    總體預案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恢復重建、社會救助及調查評估等機製作了詳細規定,並進一步明確了省各有關部門在基本生活、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公共設施、通信聯絡等應急保障工作方面的職責。總體預案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培訓和演練工作,抓好面向社會的宣傳教育。總體預案明確,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及其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制,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不同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特點,江蘇省還編制了22個專項應急預案,基本覆蓋了江蘇省經常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其中自然災害救助、防汛防旱等17個應急預案是按照國家專項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江蘇省情編制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價格異動等5個專項預案是根據江蘇省這些領域面臨的安全風險特點編制的。至此,基本構建了江蘇省應急預案框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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