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印發《2007 年“以病人為中心,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為主題”的醫院管理年活動方案》,再次提出加大醫院院長管理責任,明確院長是醫院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醫院院長要減少臨床專業技術服務,以主要精力加強和改善醫院管理,維護公益性質。
《方案》增加了新的要求: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嚴格考核醫師;嚴格控制、規範使用高值耗材和貴重藥品;執行《處方管理辦法》,加強處方規範化管理,實行按藥品通用名處方,開展處方點評工作,登記並通報不合理處方;培養臨床藥師,實施臨床用藥監控,加強藥品不良反應與藥害事故的監測與報告;加強臨床檢驗、醫學影像、病理和臨床用血管理,提高質量;按規定做好傳染病報告工作;創建平安醫院,優化醫療執業環境;加強綜合績效考核;嚴格執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嚴禁發佈違法醫療廣告誤導患者,欺騙群眾等。《方案》在有關統計指標中新增了總收入下降程度,人均門診費用,人均住院費用,年門診、出院和手術人次數,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療、原發肝癌(未轉移)根治術、胃大部切除術等的平均住院日和平均診療費用等內容。
《方案》特別提出,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強調忠誠的服務精神和人道的服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