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出訪冰島金融監管局期間,與冰島金融監管局負責人瓊森(Jonas Fr. Jonsson)在雷克雅未克共同簽署了兩國跨境銀行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冰兩國監管當局同意在信息交換、市場準入和現場檢查等方面加強合作。
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確定的跨境銀行監管原則,銀監會積極主動推進與境外銀行監管機構建立正式的監管合作機制。截至目前,已先後與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韓國、新加坡、吉爾吉斯斯坦、巴基斯坦、香港、澳門、波蘭、法國、澳大利亞、意大利、菲律賓、俄羅斯、匈牙利、哈薩克斯坦、西班牙、澤西島、土耳其、泰國、烏克蘭、白俄羅斯、卡塔爾及冰島共計26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監管當局簽署了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或雙邊監管合作協議。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有助於銀監會不斷完善雙邊監管合作機制、提高跨境銀行監管水平。具體而言,有利於銀監會與有關國家、地區的金融監管當局進行信息溝通和交叉核實,及時了解互設機構的經營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或不良發展趨勢,做到及時預警、及時懲戒,從而促進雙邊互設機構的合法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