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好貴州省人口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準確把握《決定》精神,切實增強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1、人口問題始終是制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決定》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決定》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充分肯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偉大成就的同時,深入分析現階段人口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挑戰,深刻闡釋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提出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方針、總體思路、目標任務、政策體系和保障措施,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思路、內涵和途徑,是指導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體現了我們黨對人口問題認識的深化和發展,標誌著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認真貫徹落實好《決定》,對於全面加強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貴州”的步伐,推動貴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貴州省自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取得了少生1500多萬人的巨大成就,特別是“十五”以來,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按照“跨越式追趕”的發展思路,在改革中加快發展,在創新中實現跨越,取得了顯著成績,實現了人口再生産類型的歷史性轉變,有效地緩解了人口與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總結“十五”以來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實踐,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主要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一手抓經濟建設、一手抓人口控制和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穩定現行生育政策和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層層落實責任制,不斷鞏固和完善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群眾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重心下移,強基固本,不斷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網絡;堅持以人為本,加快理論創新、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建立完善符合科學發展觀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不斷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使改革發展的成果優先惠及廣大計劃生育群眾;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整體推進相結合,推動全省各地工作競爭、平衡發展。
2、貴州省人口形勢依然嚴峻。實現貴州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所面臨的重大問題,無不與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密切相關,在人口問題上的任何失誤,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産生難以逆轉的長期影響。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當前,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形勢總體是好的,但必須清醒地看到,欠發達、欠開發和人口基數大的省情在短期內難以根本改變,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複雜局面,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的現實風險。本世紀上半葉,貴州省將迎來總人口高峰,本世紀中葉,又將迎來勞動年齡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今後十幾年,全省總人口每年仍將凈增30萬人左右;人口素質總體水平不高,難以適應未來競爭發展的要求,同時,由於農村勞動力素質偏低,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面臨轉移難的問題;勞動年齡人口數量龐大,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攀升,給社會穩定帶來隱患;流動人口持續增加,對公共資源配置構成巨大挑戰;人口老齡化日益加重,“未富先老”問題逐步顯現,社會保障面臨空前壓力;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日趨突出,全省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經濟增長的成果被人口增長消耗的“分子分母效應”明顯,新增人口對扶貧開發呈剛性制約,解決“三農”問題的任務十分艱巨。總之,新的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仍是天下第一難事,只是難的內涵發生了變化。人口問題對貴州具有特殊重要意義,是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貴州”的關鍵問題。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變人口壓力為人力資源優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是推動貴州省實現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性跨越的重大戰略任務。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務必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對貴州未來發展負責的高度,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不懈地做好新時期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3、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奮鬥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定》精神,服務於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大局,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大省向人力資本強省轉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銳意改革,與時俱進,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確保“十一五”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目標的實現,到2010年,人口總量控制在4090萬人以內,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分別控制在13‰以內和6‰左右。到2011年,按照省第十次黨代會確定的人均生産總值突破1000美元的目標,全省人口總量控制在4110萬人左右,進入穩定的低生育水平。到2015年,全省人口總量控制在4210萬人以內。到2020年,全省人口總量控制在4330萬人以內,穩定低生育水平;人口素質明顯提高,全省肉眼可見的重大出生缺陷發生率下降1/3;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正常;人口遷移趨於有序,人口分佈趨於合理;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和養老保障制度不斷完善;人居環境質量明顯提高。
二、千方百計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
4、堅持依法管理,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是貴州省今後一個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結合“五五”普法,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宣傳,深入開展國策、省情、人口形勢教育,積極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嚴格依法管理,凡違法生育的,一律徵收社會撫養費;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公開揭露;共産黨員違法生育的,一律開除黨籍;國家公職人員違法生育的,一律開除公職,是黨員幹部的,依紀依法從嚴懲處;公民違法生育的,不得作為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不得競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擔任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人,已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終止其資格,擔任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人的,責令其辭職;違反計劃生育其他政策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堅持依法行政,大力開展便民維權活動,實行政務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群眾訴求表達機制和行政爭議解決機制。全面推行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強化執法監督,對違紀違法行政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體系,適時修訂或制定有關法律法規,積極應對流動人口、戶籍制度改革、封閉式住宅小區管理等新問題。
5、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促進群眾婚育觀念的轉變。各級宣傳、文化部門應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納入重要宣傳內容。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大眾傳媒,特別是主要媒體要制定規劃,採取靈活多樣、生動活潑的形式,持續廣泛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的宣傳,總結報道先進經驗和典型,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並免費設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益性宣傳欄目。各級黨校、行政院校、團校要開設人口理論課程。中等以上學校要將人口和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納入相關課程教學內容或開設專題講座等。醫療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加強計劃生育、優生優育、母嬰保健、生殖健康等政策法規和科普知識的宣傳;婚姻登記機關要與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配合,免費為新婚人群提供宣傳諮詢和指導服務。加強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網絡和陣地建設,在城市和廣大農村,進一步創新宣傳教育方式和載體,拓展宣傳教育工作內容,深入開展以“婚育新風進萬家”、“關愛女孩”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不斷滿足群眾對人口和計劃生育知識的需求,推動人口文化建設。積極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樹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
6、進一步健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水平。堅持以人為本,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全面深入開展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創建活動。全面加強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建設,按照“環境優美、技術優良、管理優秀、服務優質、群眾滿意”的要求,完善以“縣站為龍頭、鄉(鎮)中心站為骨幹、鄉服務站為依託、村服務室為基礎、流動服務車為紐帶”的服務體系,編制並實施《貴州省“十一五”農村基層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十一五”期間,全省新建或改擴建50個縣級計劃生育服務站、500個鄉鎮服務站。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切實履行宣傳教育、信息諮詢、技術服務、人員培訓、藥具發放等職能,以生殖保健為切入點,面向健康、亞健康人群,開展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和孕前管理服務,積極參與公共衛生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大力提高群眾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到2010年,全省70%的縣(市、區、特區)達省級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標準,其中30%的縣(市、區、特區)達國家級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標準,基本實現“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工作目標。積極推進技術服務信息化建設,不斷提升技術服務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創新,建立以公益類研究機構為主體的公共科技服務體系,依託高等院校和重點科研機構,充分發揮貴州省傳統中醫藥和民族醫藥優勢,運用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和新材料技術等高科技成果,開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領域重點課題的聯合攻關,大力發展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産業。進一步深化藥具管理改革,滿足群眾對避孕節育的需求。
7、進一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計劃生育家庭為國家和民族利益作出了無私奉獻,各級政府應當積極提供條件,使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努力營造計劃生育光榮的良好社會氛圍。以政府為主、社會為補充,全面推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全面建立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救助制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優先優惠政策和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的落實。深入持久開展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扶持幫助計劃生育家庭全面發展。積極探索建立城市計劃生育夫婦年老一次性獎勵和農村育齡群眾自願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正確處理好各種普惠政策與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關係。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家庭的優先優惠政策。穩定和完善對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女孩考生和二女戶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時給予加10分照顧的政策。加快建立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及時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貧困家庭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對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可適當提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對符合“兩免一補”政策的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學生優先提供免費教科書和補助初中寄宿生生活費;在劃撥宅基地、徵地補償、移民安置補償分配中,對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家庭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應當增加一定的份額;各種農村産業項目和新農村建設中到戶、到人的資金補貼、技術培訓、非農就業等,應當優先安排給獨生子女戶和二女戶家庭;計劃生育家庭因基本生活困難申請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享受的各種獎勵扶助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計劃生育純女戶及獨生子女家庭,可在其核定的人均補助水平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救助金額;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人口福利基金或計劃生育公益金。鼓勵、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利益導向政策措施。
8、積極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提高科學決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充分發揮省、市、縣、鄉、村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網絡作用,開發和運行人口宏觀調控管理、人口發展趨勢預測、人口安全預警預報、基層管理服務、流動人口綜合管理、獎勵優惠信息管理等綜合應用系統,完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遷移、就業、貧困等關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信息資源建設和開發利用,加快建立完善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民政、衛生、公安、工商、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統計、信息産業等部門人口基礎信息共享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負責及時提供當年婚姻登記數據;衛生部門負責督促各級醫療機構按月向當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提供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人流和引産的情況;公安部門按照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的名單提供相關人員戶籍信息核查情況及家庭成員遷移等信息,對個人姓名、出生年月等與實際不符的信息依照相關法規和程序予以更正,對未入戶的家庭或成員及時辦理入戶手續。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辦公自動化應用,形成規範的政務運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大力發展遠程教育、遠程會診系統。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眾網站作用,面向社會開展宣傳和諮詢服務。
9、全面深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科學發展觀的人口和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認真實施“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制建設規劃,堅持理論創新、體制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堅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與利益導向相結合,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經濟等手段,加快建立完善和實施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思路由控制數量為主向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轉變,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約為主向依法管理、政策推動、優質服務、綜合施治轉變。加強分類指導,突出工作重點,到2010年,省、市、縣三級基本建立起符合科學發展觀的領導決策、依法管理、群眾自治、利益導向、優質服務、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投入保障、宣傳教育、科學管理考核、隊伍建設等人口和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
10、以農村為重點,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把農村作為全省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中之重,把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部署,全面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深入開展以上下聯創、示範帶創、城鄉共創和強基礎、強素質、強機制為主要內容的“三創三強”活動,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村支兩委要切實履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職責,普遍建立規範的育齡婦女自管小組,充分發揮基層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在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保障群眾依法行使知情權、選擇權、管理權、監督權,實現群眾對計劃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發展。加強基層管理和服務陣地建設,完善管理服務網絡,建立健全村級計生服務室,配齊基本服務設施。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新農村新農家新農民”活動,不斷推動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
三、堅持以人的全面發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
11、加強出生缺陷干預,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出生人口素質是國民素質的基礎和前提,直接影響人口的健康潛能和智力儲量,事關千家萬戶的幸福以及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要堅持控制人口數量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並重,大力實施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建立政府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環保、科技、食品藥品、宣傳、教育等部門參與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進一步加強出生缺陷預防和干預能力建設,全面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實施以計劃生育服務站、婦幼保健院、醫院為基礎的干預與以社區為基礎的干預相結合的區域化綜合干預方案。以預防嚴重和高發的出生缺陷為重點,採取普及優生知識、營養素補充、高危篩查、優生監測、預防治療等綜合措施,重點實施零級和一級干預,降低育齡群眾生育風險。建立出生人口動態監測檔案和出生缺陷病例登記制度,加強婚育諮詢和指導,促進住院分娩和母乳喂養,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倡導科學婚檢。加強艾滋病預防和監測,阻斷母嬰傳播渠道。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衛生等部門密切配合,積極探索,引導和整合社會資源,共同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強化對獨生子女社會行為的教育和培養。
12、加強綜合治理,全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出生人口性別比過高、持續時間過長,必然影響社會穩定,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要把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列入各級黨政和相關部門的責任目標,建立黨政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標本兼治的工作機制,加強綜合治理的過程評估和責任考核。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以消除性別歧視為重點,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少生優生等文明婚育觀念,普及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知識。制定有利於女孩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促進男女平等就業和共同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對農村計劃生育女兒戶給予獎勵,在扶貧濟困、慈善救助、貼息貸款、就業安排、項目扶持中對計劃生育女兒戶予以傾斜,推動“幸福工程”、“春蕾計劃”等社會公益活動。鼓勵男到女家落戶,依法保護婦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繼承權和土地承包權等權益。認真實施《貴州省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規定》等政策法規,強化依法治理,依法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依法嚴懲溺、棄、殘害女嬰和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活動及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等違法行為,運用法律手段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從婚、孕、産源頭與過程加強全程監控服務,實行懷孕、引産、出生、嬰兒死亡統計報告制度,建立B超檢查和人工終止妊娠登記、孕情檢測、孕産過程管理等制度。完善執業資質認證和B超使用準入制度。對終止妊娠藥品和促排卵藥品實行嚴格的處方管理。實施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13、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堅持“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優質服務”的原則,深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制改革,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經常性工作範圍,切實維護和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全面推行省內流出、流入兩地協作責任機制,強化流出地“源頭管理服務”和流入地“現居住地管理服務”的責任意識;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員的宣傳培訓,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和免費辦理婚育證明等相關工作,完善和落實對流入地、流出地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制度,積極構建與重點省份的協作工作機制。加強全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強化流動人口信息採集和登記制度,堅持定期通報制度,切實提高信息交換質量。健全出生人口登記和生命統計制度,適時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具體工作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堅持“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建立綜合治理的協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將各部門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職責情況納入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內容。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切實解決流動人口在就業、就醫、定居、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逐步將進城務工人員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把進城務工人員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相關部門為流動人口辦理經商、務工、購房、租房、社會保障等手續時,應與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密切配合。積極推行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等成立計劃生育協會。
14、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各地要高度重視人口老齡化給貴州省經濟社會帶來的影響,把養老保障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點,認真貫徹落實《貴州省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農村要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體和社會共同參與的養老服務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規定提供適當補助。對軍烈屬、鰥寡及其他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按規定給予養老救助。城市要逐步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城鎮養老保障體系。積極發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服務業,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參與社會的機會。提高養老服務機構在城市規劃中的比重,發展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開辦各種類型的養老服務機構。發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探索建立老年服務志願者、照料儲蓄、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化服務制度,大力弘揚子女贍養、家庭養老和鄰里互助的傳統美德。加強輿論監督,對拒絕贍養或虐待父母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大力發展老齡産業,建立滿足特殊需求的老年用品和服務市場。
四、加強領導,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15、切實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新時期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任重道遠,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充分認識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充分認識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複雜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經濟社會發展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帶來的戰略機遇和有利條件,堅決克服盲目樂觀和麻痹鬆勁情緒,切實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要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切實把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作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戰略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省委、省政府堅持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列為重大事項督查範圍,納入省委巡視組重要巡視內容,定期對各地人口計劃執行、財政投入保障、機構隊伍建設、利益導向政策等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將督查結果予以通報。各級黨委、政府也要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列為重大事項督查範圍,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市(自治州、地區)黨委、政府(行署)每年要將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向省委、省政府作專題報告。要健全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分別明確一位領導同志分管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要建立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的長效機制,確保戰略研究與解決當前人口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相結合,與人口政策、社會經濟政策的制定相結合,與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的編制相結合。要認真實施國務院制定的《人口發展“十一五”和2020年規劃》和省政府制定的《貴州省“十一五”人口與計劃生育發展專項規劃》。
16、堅持黨政第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各級黨委、政府第一把手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親自下基層搞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親自研究重大問題,部署重要任務;親自督促檢查,抓好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黨政第一把手要負主要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和嚴格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度,把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制的情況作為衡量政績、獎懲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離任追蹤考核制度。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黨政第一把手,要注意培養和使用;對因工作不力導致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任務未完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對黨政第一把手實行“一票否決”,在規定時間內不得選拔任用,列為後備幹部的,取消後備幹部資格;對失職或瀆職造成生育失控以及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一律從嚴查處。
17、切實加強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班子建設。積極探索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管理體制改革。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班子建設,選拔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充實、配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領導班子,特別是要選好配強一把手。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成績突出的幹部要注意培養和使用。要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要注意推薦優秀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領導班子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領導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能力。
18、切實加強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隊伍特別是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隊伍建設,機構編制和人事部門要切實做好穩定和健全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隊伍的工作。在鄉鎮機構改革試點中,確保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和人員穩定,不得隨意撤並和改變機構性質。每個鄉、鎮、辦事處應專設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機構,按照常住人口規模比例配備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必須保證足夠的事業編制和技術人員。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配備社區計劃生育專(兼)職人員。縣、鄉、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崗位特殊、任務艱巨,要落實基層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提供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鄉級以上計劃生育協會作為群眾團體,應健全組織機構和隊伍。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切實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在省級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中設立人口和計劃生育高級專業技術評審小組。探索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工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訂職業設置、各類人員的職業化標準。認真實施“十一五”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依法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教育培訓力度。
19、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力度。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公共投入,是保穩定、促發展的基礎性投入。要適應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渠道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保障機制。確保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各項獎勵和優惠、縣鄉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級財政投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要以“十五”期末各級財政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實際投入為基數,逐年增加。同時,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必須全部用於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10%要用於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省級財政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投入到2010年末提高到人均5元;各市(自治州、地區)、縣(市、區、特區)也要相應增加投入,到2010年末,市、縣兩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投入分別提高到人均6.22元;逐步加大鄉鎮財政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的投入,2008年鄉級投入不低於人均1元,2009年不低於人均1.5元,到2010年不低於人均2元。通過積極爭取國家的支持,確保2010年貴州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人均達到30元(含社會撫養費和農村稅費改革中央轉移支付用於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投入)。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向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投入。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在獎勵優惠資金髮放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使用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20、進一步建立完善綜合治理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落實各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職責。繼續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各級各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強化定期磋商、密切合作、綜合評估的協調運作機制,在制定相關社會經濟政策時要統籌考慮,加強協調,確保出臺的改革措施有利於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形成合力,創造有利於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環境。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主動向相關部門通報工作情況,徵求對重大問題和重要決策的意見建議,加強信息溝通與共享。形成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新格局,實現對人口問題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21、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考核評估機制。以繼續穩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群眾滿意為目標,以構建綜合治理人口問題格局、完善經濟社會政策環境、解決基層實際問題、保障計劃生育財政投入等為重點,以績效考核、公眾評價和社會監督為手段,建立可操作、可落實、可衡量的科學簡便的考核評估體系,對黨政領導、責任部門、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分別進行考核。建立以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主要內容,各級考核的權重有所側重,強化基層工作過程管理的綜合評估考核體系。對反映工作質量的指標進行考核,對反映工作過程的指標進行評估。改革考核評估方式方法,由年終考核轉向年終考核與經常性調查評估相結合,由抽樣調查轉向抽樣調查與建立一批計劃生育統計監測網點相結合,最終實現綜合評估。
做好新時期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重大,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務必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為加快實現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和構建“和諧貴州”的宏偉目標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