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國家林業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開展林業行業涉嫌非法集資風險排查。
據介紹,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以林業為載體的非法集資活動,涉及人員眾多,資金數額巨大,損害了群眾利益,擾亂了林業生産經營秩序,影響了林業行業的聲譽和形象,也嚴重威脅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林業行業和全社會廣泛關注。
通知指出,涉林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一是未經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籌集資金;二是打著“生態建設,惠及子孫後代”的旗號,發佈虛假信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投資高額回報等;三是偽裝以造林、林權轉讓等合法生産經營活動,實現騙取社會公眾資金的目的。
通知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照涉嫌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組織開展林業行業涉嫌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各地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防控林業行業涉嫌非法集資工作,建立日常信息溝通渠道和工作協調機制,向國家林業局及時報送林業行業涉嫌非法集資的情況。
通知還要求林業主管部門利用各種手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通報涉林非法集資情況,提示風險,提高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其遠離非法集資,並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林業政策和法律。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林非法集資案件查處工作,對涉案林木要加強保護和管理,防止毀壞或哄搶林木等惡性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