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10月16日正式啟動,力爭在2年至3年內實現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全市城鎮居民。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鄭小明參加啟動儀式。
●此次參保範圍是,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非從業城鎮居民,包括女50周歲、男60周歲以上過去無穩定工作單位的城鎮居民,出生40天以後的嬰幼兒、少年兒童、城鎮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城鎮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
●結合銀川市城鎮居民醫療消費水平,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實行分別費率。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每人每年籌資80元,其中,政府補助40元,個人繳納40元。對低保、重度殘疾學生及兒童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年再補助34元。成年人每人每年籌資200元,其中,政府補助40元,個人繳納160元。對低保、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成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年再補助96元。城鎮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所在街道辦事處、鄉 (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和繳費手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籌資金,將用於參保居民住院、普通門診及門診大病費用。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先自負住院起付標準,再進入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共付段,起付標準按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700元;參保居民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診轉院,只按首次住院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支付一次起付標準費用;除急診、急救外,參保居民未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診轉院,直接到一、二、三級定點醫院住院的,住院起付標準相應提高10個百分點;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每人每年20元,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用於參保居民家庭成員普通門診醫療;參保居民患門診大病在門診治療,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一個醫保年度內,個人先付400元,超出起付標準的,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醫保年度內,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2000元。
目前,銀川市已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信息採集工作,並開始為具備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辦理參保手續。(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