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全省林業會議上,浙江省政府明確提出免徵林業“兩金”的新惠農政策。 從2008年起,浙江省林業系統徵收的育林基金、更新改造資金將全額返還給林業生産經營者。市、縣返還資金原則上由各地財政承擔,其中欠發達地區由省給予補助。這是自浙江省率先免徵農業稅後,在農村稅費改革上邁出的重要一步,標誌著浙江成為全國第一個在政策層面上實現農民“零負擔”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