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對第二批“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申報作出批復,同意北京市海淀區等42個縣(市、區)為“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名單如下:
北京市:海淀區、密雲縣
天津市: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武清區
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赤峰市紅山區、元寶山區、松山區,阿拉善左旗
上海市:松江區
山東省:諸城市
湖北省:秭歸縣
湖南省:南縣、平江縣、通道縣、洞口縣、攸縣、株洲市蘆淞區
廣東省:梅縣、博羅縣、中山市、茂名市茂南區、高州市、德慶縣
重慶市:大足縣、梁平縣、墊江縣、壁山縣
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都江堰市、自貢市大安區、射洪縣、珙縣、長寧縣
甘肅省:皋蘭縣、白銀市白銀區、天水市秦州區、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八師一二一團、兵直二二二團
同時,批復要求各地根據《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工作實施方案》(民函〔2007〕79號)的要求,結合各地實際,督促指導各實驗縣(市、區)搞好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