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國土資源部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對外公佈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全國統一標識和有關標誌牌設立要求。此舉是為了強化全社會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和依法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意識,進一步規範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加強社會監督。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為標識模型揭牌。
經公開徵集、專家評審,基本農田標識,由紅色襯托下的五星、綠色的田野和金黃的稻穗創意而成;土地整理標識,由土地整理後新農村建設的美麗畫卷創意而成。“基本農田標識”主要用於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和基本農田保護界樁;“土地整理標識”主要用於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農田水利設施(水閘、泵站、水渠)等。
國土資源部研究制定了《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標識使用和有關標誌牌設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標識圖案、顏色規格以及基本農田保護區與土地整理項目標誌牌參考式樣。各地應按照《規定》的要求,標識製作應醒目、清晰,根據標準圖案之比例放大或縮小,顏色規格應符合規定;可以在標誌牌上或有關設施上直接噴塗,也可以統一製作後進行鑲嵌。每個基本農田保護區應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和城鎮、村莊周邊的顯著位置應增設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每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區均應設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
標誌牌內容應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或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區所在位置、面積、責任人、相關政策規定、示意圖和監督舉報電話等。標識統一設置在標誌牌的左上角,右下角應標明設立單位,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均應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監製”字樣。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設立標誌牌的具體內容、尺寸、樣式、製作材料、具體設立單位及後期管護等做出統一規定。標誌牌應結實耐用,外觀簡樸,造價節約。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標識和標誌牌的組織製作和監督;應建立管護責任制度,明確日常管護責任人和責任,保證標識及標誌牌不破壞、不污損。
高舉耕地保護的大旗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談設立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統一標識標牌
綠色的田野,金黃的稻穗,整齊的村莊,筆直的道路……顏色搭配和諧,內容豐富直觀,這是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統一標識和有關標誌牌參考樣式給人的第一印象。
基本農田與土地整理為什麼要統一標識和有關標誌牌,標識標牌是怎樣設計出來的,各地應該如何使用統一的標識標牌?就這些問題,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我們在各地看到的基本農田和土地整理標識及標誌牌可謂林林總總,這次為什麼要統一標識,並對標誌牌的設立提出明確規範?
答:你説的標識標牌雜亂現象確實存在,也是我們迫切感到必須儘快加以解決的問題。
設立保護標誌基本農田保護區,是《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國土資源部有關文件的明確規定,是加強基本農田保護的重要措施和基礎;是加大基本農田保護宣傳力度,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耕地保護意識的需要。
目前看來,各省(區、市)這項工作開展不平衡,保護標誌缺乏統一標識;一些市縣保護標誌分佈不均衡,死角較多;個別地方不願意設立甚至有意減少標誌;標誌牌的內容、外型、材質等也很不一致。不少地方的標誌牌已經設立多年,需要更新或維修。
耕地保護的旗幟必須高高舉起,喚起全社會的保護意識,同時讓全社會來共同監督。我們在對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整理工作的調研中,深深感到有必要在全國建立基本農田和土地整理統一標識,統一規範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設立。
問:最新發佈的統一標識和標誌牌是怎樣産生的,有什麼樣的深刻寓意?
答:應該説,統一標識的産生過程,也是一個面向社會廣泛宣傳耕地保護的過程。
我們委託部宣傳教育中心公開徵集“基本農田”和“土地整理”標識,並於去年8月初在部網站發佈徵集標識公告,中國政府網、人民網等20多家網站轉載了公告。同時,在中國國土資源報頭版刊登消息,動員系統內的廣大職工積極參與。
到8月底,共徵集到來自北京、上海等22個省(區、市)標識設計方案238個,其中系統內的佔總數的11.3%,專業設計公司佔47.5%,社會佔41.2%。專家從設計理念、圖形佈局、表現內涵等方面,對徵集到的標識進行了評審,評出了10套優秀作品。經協調和審核後,從中初定了現在的基本農田和土地整理標識,最後經12月10日第22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基本農田標識,由紅色襯托下的五星、綠色的田野和金黃的稻穗創意而成,蘊含著莊嚴國土上的基本農田,呈現一片豐收的景象,蘊含著我國基本農田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是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的主要載體。
土地整理標識,由土地整理後新農村建設的美麗畫卷創意而成。整齊規範的耕地、茂密的樹林、筆直通達的田間道路和溝渠以及排列整齊的房屋建設,蘊含著土地整理後“田成方、林成網、路相通、渠相連、村集中”的景象。
應該説,新標識非常形象地詮釋了耕地保護的深刻內涵。
問:各地在使用標識和設立有關標誌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答:基本農田和土地整理標識為全國統一性標識,必須嚴格遵照《基本農田標識使用手冊》和《土地整理標識使用手冊》製作、使用。標識主要用於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還可用於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保護界樁、農田水利設施(水閘、泵站、水渠)以及其他有關管理和宣傳資料等。
兩個使用手冊主要是對標識的式樣、色彩、規格、應用範圍等做了具體規定,將發給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以便於各地製作過程中規範使用,防止出現偏差,影響標識的嚴肅性。
每個基本農田保護區應設立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和城鎮、村莊周邊的顯著位置應增設基本農田保護區標誌牌;每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區均應設立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標誌牌。
基本農田保護區或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標誌牌內容,一般包括四至位置、面積、責任人、相關規定、監督舉報電話、設立單位,均應標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監製”字樣。基本農田保護區增加四至範圍圖,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還應增加現狀圖、規劃圖等。
標誌牌的具體內容、樣式、製作材料、具體設立單位和管護等,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規定,標誌牌應結實耐用、造價節約、外觀簡樸。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標識和標誌牌的組織製作和監督,應建立管護責任制度,明確日常管護責任人和責任。國土資源部將對各地標識使用和標誌牌設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