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公安部、交通部聯合發出《關於全力做好高速公路疏通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
一、各省(區、市)公安、交通部門要克服一切困難,採取一切措施,儘快把京珠高速公路打通。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交通部門加大高速公路鏟冰除雪的力度,加快疏導高速公路滯留車輛的速度,組織好車輛的分流工作。
二、加強高速公路通行管理,儘量不採取封閉道路的措施。對於雖受惡劣天氣影響但尚具備通行條件的高速公路,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可採取警車帶道、間斷放行、限量限速等措施,保證交通運輸大通道的通暢。
三、因暴雪、路面結冰嚴重等影響,確需採取封閉高速公路措施的,要提前向社會預告,並及時通知周邊省(區、市),加強省際聯動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疏導工作。同時,組織力量做好道路除雪鏟冰工作,儘快恢復交通。
四、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做好為受困司、乘人員的服務工作。根據高速公路發生區域性極端天氣災害導致大量車輛長時間滯留的實際情況,要及時向省級人民政府報告並經批准,啟動應急機制,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用,並把收費站作為交通疏導服務站,及時疏導分流滯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