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近期電煤供應再度緊張,保證電力發輸電生産秩序的平穩,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要求各地組織好煤炭生産,做好有序用電工作:
(1)有關省市要抓緊組織煤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産、供應。
(2)鐵路、交通部門要繼續對電煤運輸給予重點保證;
(3)各地要認真落實以煤定電、以電定用、有序用電、節約用電的要求,嚴禁超發電、超用電,保持骨幹電廠存煤在正常水平。
(4)各地要切實做好結構調整工作,壓縮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和産能過剩行業用電,停止不符合産業政策、違規建設和淘汰類企業用電;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醫院、學校、鐵路交通、煤礦、金融機構、通信、農業生産等重點用戶的用電。
(5)各受災地區要確保災後重建用電。
(6)全社會各有關方面都要採取有效措施,實現節約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