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交通部將開展為期4個月的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簡稱“兩防”)活動“回頭看”活動。交通部要求,各地各單位一定要站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政治責任高度來認識和做好這項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交通部要求,各有關單位認真總結、回顧“兩防”活動中安全隱患的自查和排查情況,對自查、排查面不廣,深度不夠以及在近期發生安全事故的相關單位,要組織安全隱患再排查,確保隱患排查不留盲區和死角。同時,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隱患數據庫並隨時更新。
各單位要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標準、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責任人,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實行“銷號”管理制度,確保查出的每一個安全隱患能夠得到及時、徹底整改。對整改難度大、涉及部門多的安全隱患,要實施職能部門“掛牌”督辦制度,加大協調力度,推進整改進度;對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單位或部門,要依法採取責令停航、滯留、停業等強制措施。
主管部門要組織對隱患整改情況的效果評估。對安全隱患已經整改完畢、符合安全要求的,在安全隱患數據庫中予以“銷號”;對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時指出,限期繼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
交通部強調,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兩防”活動中的經驗做法,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一是建立安全隱患動態排查機制和跟蹤整改機制,逐步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二是建立重大隱患分級管理機制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體系,健全安全隱患的風險評估機制。三是對新的危險源要及時進行標注,納入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體系。四是要標明重大安全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五是逐步將好的做法轉化為法律法規的要求,健全相關規範標準。
據悉,交通部將組織“兩防”活動總結驗收組對各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直屬海事部門、航務管理部門、港口行政主管部門等部門以及中央大型航運企業“兩防”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各級交通主管等部門將對本地、本系統、本單位“兩防”活動進行總結驗收。(劉興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