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獲悉,新疆將逐步取消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原則上今年內不再出臺除環保以外的政府調價收費項目,以調控當地物價上漲的趨勢。
據自治區發改委介紹,目前新疆已對1月26日至3月31日期間鮮活農産品銷售環節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半收取。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對涉及銷售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入場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減半收取,已實施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提高。
此前,新疆對進入集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凡已收取集貿市場管理費的,則減半收取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對收入較低、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減免管理費;對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和復轉軍人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給予稅費減免。
據介紹,除逐步取消工商“兩費”外,新疆還將繼續加大清理整頓力度,取消或降低涉農收費,以降低農産品價格成本。(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