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解到位,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共分解為17大項,涉及58項具體任務和要求,每一項工作和具體任務分別明確了負責的國家稅務總局領導、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為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將進行考核檢查和責任追究。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共分解為17大項,包括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堅持科學發展觀,促進稅收事業健康發展;繼續推進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關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切實加強領導幹部勤政廉政建設;進一步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認真查辦涉稅違紀違法案件;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堅決制止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加強稅務執法監察工作;進一步加強“兩權”監督制約;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巡視檢查和審計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大力推進稅務系統廉政文化建設;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加強紀檢監察信息化建設。
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肖捷牽頭負責“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堅持科學發展觀,促進稅收事業健康發展”等項工作任務。
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在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將繼續推進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包括認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進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認真開展《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於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監督辦法》的貫徹實施情況的專項檢查;修訂《稅務系統懲治工作實施辦法》,完善預警機制的指導意見;梳理和制定相關制度,修訂完善《稅務系統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實施辦法和相關法規制度》(試用本),使之更具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制定2008年~2012年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規劃。
堅決制止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仍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個重點,國家稅務總局對此提出了6項具體工作及要求,分別是繼續落實“兩個減負”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負擔,推進服務型機關建設;深入治理稅務機關強行指定稅務代理機構,參與稅務代理仲介活動收取費用,以及稅務幹部與稅務代理機構串通謀利的問題;嚴肅查處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向納稅人強行推廣納稅申報方式、強行指定稅控器具品牌産品及亂攤派、亂收費、推銷商品等行為;繼續做好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防止和糾正違規舉辦慶典活動;進一步清理稅務人員向納稅人借錢和借佔交通工具、通信工具、住房等行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規範稅收執法行為,繼續完善和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要求,分工負責的領導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各單位要按照任務分解意見,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與業務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認真抓好落實。牽頭單位要主動負責,相關單位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成員、中紀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組組長馮惠敏指出,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工已經明確,責任已經到位,關鍵在抓落實。年中將採取聽彙報、座談、調閱材料等形式對各單位落實反腐倡廉工作任務情況進行檢查,年底對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包括聽取各單位落實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情況彙報,檢查各單位落實各項制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於做好述職述廉和廉政考核測評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司局級以上幹部進行廉政測評考核,並將考核檢查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