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從天津市教委獲悉,2008年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正式啟動,取得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才能持證上崗任教。4月19日至21日市教委將在天津師大八里臺校區組織教師資格認定諮詢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報名工作。
據悉,今年本市認定教師資格的種類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等七種教師資格。其中,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不向社會人員開放。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範圍為:第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天津市且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第二,本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持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學業成績單和其他申請材料,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第三,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前補充到本市高等院校中尚未取得與其現教學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由任教學校統一組織,向市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教師資格認定要嚴格按照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體檢,教學能力考試,本人申請,資格認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變動或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