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領導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批示和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精神,落實國家防總《關於國家防總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2008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4月24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出通知,決定在5月份對部分省(區、市)的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2008年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編制情況,各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及落實情況,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工作及特大型和大型隱患點防災預案的編制情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防災明白卡的發放情況,省、市、縣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情況,地質災害應急平臺和應急指揮系統建設情況。
據了解,部將組織6個檢查組分赴江西、福建、湖北、重慶、廣東、廣西、四川、陜西、雲南、貴州、浙江、安徽等(區、市)進行檢查。部辦公廳要求上述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局)根據檢查內容,先行對本行政區內的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檢查。其他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局)參照檢查內容,對本行政區內的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檢查,並於6月1日前將檢查報告報部環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