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知識産權局負責制定的兩項推薦性國家標準《知識産權文獻與信息基本詞彙》和《知識産權文獻與信息 分類及代碼》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準於今年1月14日發佈,這是我國首次發佈的知識産權領域國家標準。
據了解,隨著我國知識産權事業的發展,基本術語缺乏標準化、含義不統一等問題日益凸顯,影響了知識産權文獻信息的準確交流和使用。同時,現有的文獻分類法不能對知識産權領域的文獻信息進行有效分類,影響了知識産權文獻信息的加工、處理、交換及利用。因此,結合我國知識産權工作實踐制定相應的術語標準和分類標準成為迫切需要。對此,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並起草了兩項國家標準。
據悉,《基本詞彙》收錄並規範了知識産權領域105條基本詞彙,並以標準的形式統一了詞彙的中、英文表述,其中包括一般性知識産權術語、專利術語、商標術語、著作權術語等4個分部,適用於知識産權文獻與信息相關領域。《分類及代碼》則結合知識産權領域的文獻信息特點,採用數字編碼的方式編制了分類體系,其中包括知識産權總論、專利、商標、著作權、其他知識産權或相關保護主題等5個大類、139個類目,適用於知識産權文獻與信息的分類和標引,不適用於專利文獻、商標公報的分類。
據悉,這兩項標準已在全國知識産權系統推薦使用。(魏小毛 劉陽子 王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