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可再生能源法》,規範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行為,規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和配額交易行為,保證可再生能源電量、電價政策執行到位,國家電監會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情況和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執行情況開展一次專項檢查。
本次專項檢查依據《電力監管條例》和《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檢查活動的開展,將切實維護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
據了解,本次專項檢查包括十項內容:一是電網企業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提供接入工程情況;二是可再生能源發電機組與電網並網的情況;三是電網企業為可再生能源發電及時提供上網服務情況;四是電力調度機構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發電情況;五是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安全運行情況;六是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量實施情況;七是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八是電力企業記載和保存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資料的情況;九是信息報送和披露情況;十是常規能源混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情況。
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由電監會輸電監管部和價格與財務監管部統一部署,各區域電監局、城市電監辦分別具體負責所轄地區的檢查工作,主要採取聽取彙報、座談及現場察看等方式。一是分別聽取電網企業及調度機構、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運營者等有關各方自查情況彙報並座談;二是與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座談;三是各省根據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選取部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及相關電網企業、調度機構進行實地察看。
據悉,本次檢查數據截至2008年9月1日。檢查將分自查、檢查、總結等階段進行,國家電監會將根據檢查情況,形成專項監管報告,並於今年底以前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