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8日從陜西省物價局獲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將會同農業、糾風等有關部門對全省現行涉農價格和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通知要求,凡不利於農業生産、農民生活、農村發展的收費政策,要予以修訂或廢止;價格或收費標準過高的要及時降低。提供經營性服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嚴禁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行為。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各地、各部門不得設立專門面向農民的收費項目。嚴禁有關部門和單位借新農村建設之名加重農民負擔。凡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標準,由省物價、財政、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審核、聯合發文,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同時,陜西省還明確了農村用水收費、農村用電價格、農業生産資料價格、農村中小學教育收費、農村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婚姻登記收費、計劃生育收費、殯葬服務收費、辦理身份證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用車輛收費和優惠政策、農産品檢驗檢疫和畜禽防疫收費、電信和有線電視等收費、農民就業培訓收費、農民工及其子女進城有關收費等15項涉農價格和經營性服務收費清理整頓政策界限。具體政策界限可登錄陜西價格信息網進行查詢。(記者 王向華 實習生 王金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