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四川首次以省政府名義發佈施行《2008年四川省企業工資指導線》。本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增長15%為企業工資增長基準線;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增長21%作為企業工資增長上線;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增長6%作為企業工資增長下線;經營虧損的企業或因“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恢復生産經營及開展生産自救等企業,其工資可以是零增長,但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川從2003年開始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工資指導線主要由基準線、上線和下線組成。結合四川上半年居民消費價格漲幅實際情況,今年省政府再次加大工資指導線調整力度。據悉,2003年-2006年工資指導線下線均是零或負增長,2007年是3.7%。《2008年四川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對各類企業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提出明確要求,非國有企業應依據200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積極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水平。尚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也應將年度工資指導線作為確定本年度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的重要參考依據,並創造條件儘快實行工資集體協商。 國有企業已達到本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5倍及以上的,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國有企業工資分配水平確需突破工資增長上線的,應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同時,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高收入國有企業職工工資水平的監管。地震災區的企業要結合災後重建、逐步恢復生産經營和開展生産自救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本企業2008年職工工資水平。工資指導線制度實行分級負責,各市(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工資指導線的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