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了藥品不良反應怎麼辦?以前只能通過醫院向自治區藥品不良監測反應中心上報。8月21日,廣西正式成立了8個區域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各市縣醫療機構如果發生藥品不良反應,可就近向本區域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上報。當天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8個區域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授匾,同時授匾的還有6家集中監測重點醫院。
新成立的8個區域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分別是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百色、河池藥品不良反應中心。成立後,區域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將承擔本行政區域內藥品不良反應的收集、核實、反饋、統計、上報等工作。為了縮短髮現某種藥品不良反應的時間,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確定了首批6家集中監測醫院。
自治區食品藥品管理局副局長楊永峰説,醫院是發現和監測藥品不良反應的主要場所,也是藥品不良反應的最主要來源。採用醫院集中監測的方法,不僅可以滿足確定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所要求觀察的病例數量,而且通過集中監測,可以大大縮短髮現某種藥品不良反應的時間。首批6家醫院都是醫療條件較好,醫療服務技術和水平較高的醫院,患者相對集中,具備獲得優質監測數據的條件。今後還會確定第二批、第三批集中監測醫院。
廣西藥品不良反應中心主任曾立威告訴記者,2007年,廣西首報了“甲氨蝶呤”不良反應,在第一時間向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彙報,事件有很快得到了處理,受到了患者的好評。連續幾年來,廣西報告的藥品不良反應不僅在數量上有了提高,在質量上也得到提高。在當天的授匾儀式上,記者了解到,廣西除了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體系,加強監測外,還對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加強監測。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曾立威主任説,按照廣西藥械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出現新的或嚴重的藥品或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事件發生的醫療機構要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於發現之日起10天內上報。個人發生藥械不良反應事件的,可向就診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經營企業或藥品生産企業報告,新的、嚴重的藥械不良反應,也可直接向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首批6家藥品不良反應集中監測醫院:
廣西醫科大一附院
區人民醫院
廣西中醫一附院
桂林醫學院附屬醫院
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
柳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第一附屬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