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27日從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部、國家認監委將共同推進司法鑒定機構的認證認可工作,並從10月1起進行試點。
據了解,司法鑒定質量是司法鑒定工作的生命線,直接關係到訴訟中案件事實的認定,關係到司法公正的實現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護。《此次試點工作將在北京、江蘇、浙江、山東、四川、重慶等6個省(市)進行,期限為2年。試點期間,在試點地區已經從事或者擬申請從事法醫類、物證類和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業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將參加並依法通過國家級或者省級資質認定,或者實驗室認可、檢查機構認可。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商省級質量技術監督機關同意,從事其他鑒定類別的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申請相應資質認定。
通過此項試點工作的開展,司法鑒定機構將根據認證認可的要求,建立並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對影響鑒定質量的所有因素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使所有鑒定活動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全面提升司法鑒定機構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從而確保司法鑒定“行為公正、程序規範、方法科學、數據準確、結論可靠”,為司法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技術保障和專業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