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從源頭上解決部分投標人弄虛作假、圍標串標、挂靠投標、低價搶標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等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福建省交通廳印發了進一步規範高速公路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意見,其主要內容是:
一、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福建省境內建設的高速公路項目,需要採用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須經項目審批部門或省政府批准。
二、除實行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項目外,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應當按勘察設計、工程施工、施工監理、勘察監理設計審查(諮詢)和重要材料採購等進行分類打包。
三、調整資格審查辦法,防止圍標串標行為。工程施工招標可採用資格預審或資格後審;勘察設計、勘察監理設計審查(諮詢)、施工監理和重要材料採購招標應採用資格後審。招標人制定強制性資格條件的量化標準要高低適當,與招標標段的工程內容、規模和技術複雜程度相適應,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為減少人為因素影響,資格評審應採用“通過”和“不通過”的評審辦法,全部滿足強制性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通過資格審查,數量不得限制。
四、推行隨機確定投標標段的辦法。對於採用資格預審的工程施工招標,應採用隨機確定投標標段的辦法。招標人應根據項目標段劃分及標段工程性質、特點和規模類似情況,分類進行資格預審,分組進行投標。
五、嚴格執行投標回避制度。具有投資參股關係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係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時通過同一組或同一標段的資格預審,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組或同一標段的投標。
六、改進投標、開標和評標辦法,減少人為因素影響。投標文件必須採用雙信封遞交。投標人應將商務技術文件和報價文件分別單獨密封在兩個信封中。採用資格預審的工程施工投標、勘察設計、勘察監理設計審查(諮詢)、施工監理和重要材料採購招標,投標文件必須分兩次開標、兩次評審。
七、合理確定最高限價和評標基準價,防止抬高中標價。招標人必須設定投標最高限價,並在投標截止日15日前公佈。最高限價由招標人自行編制或委託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在發佈之日3日前,由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高指)會同省交通造價站、項目業主共同審定。招標人應在開標現場,宣讀完投標人的投標價後,當場計算評標基準價。
八、為防止投標人中標後惡意變更,加強投資控制,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應採用“除外包乾”合同模式。
九、嚴格把握評(審)標標準,規範評標行為。招標人應按規定組建資格預審評審委員會和評標委員會,正式評審前,招標人一般應組建清標小組,清標小組成員應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産生。鼓勵招標人不派代表參加評標工作。為防止個別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值左右評標結果,計算各投標文件的最終得分應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的評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