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即將來臨之際,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和行業認真組織開展今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
據介紹,近幾年來,全國各地、各部門和行業以“12·4”為平臺,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籌劃,集中力量,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規模大、範圍廣、內容全面、形式新穎的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12·4”正逐漸成為開展法制宣傳,弘揚法治精神,營造法治氛圍的重要載體和舞臺。
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在通知中指出,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正逢我國改革開放30週年,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大力宣傳憲法和法律,弘揚法治精神,對於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提出,2008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活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圍繞今年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著力弘揚法治精神,培養公民意識,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通知要求,此次宣傳活動要結合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大力宣傳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成功經驗和前進方向,宣傳我國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和成就,宣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舉措和成就,宣傳我國在立法、行政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等方面的重大發展,宣傳我國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發展。要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在廣大幹部群眾中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觀念、權利義務相一致觀念、公平正義觀念,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結合貫徹落實“五五”
普法規劃,將憲法學習宣傳作為宣傳重點,積極開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積極開展民生問題和社會穩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積極開展國家基本法律、重點和熱點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和行業要切實運用好傳統的法制宣傳手段和形式,進一步豐富座談會、論壇、講座、徵文、演講、法制展覽、知識競賽、廣場活動等宣傳形式,繼續用好宣傳欄、流動宣傳車、宣傳冊(頁)、宣傳紀念品等手段;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職能作用,繼續與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溝通協作,開闢法制宣傳專欄、專版、專題,製作播出高質量的法制宣傳新聞、法制節(劇)目;要努力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方式方法,拓展法制宣傳公益廣告、移動電視法制宣傳、手機信息法制宣傳等宣傳手段和渠道;要積極籌劃組織法制文藝創作演出,把法制教育與群眾性文化活動緊密結合起來。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和行業要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關於法治建設的要求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堅持團結穩定鼓勁、積極正面的宣傳態度,自覺抵制西方政治法律制度、法治觀念的不良影響和侵蝕,自覺抵制各種“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殘余的消極影響。要以傳播法律知識為基礎,更加注重思想教育,將宣傳教育重點放在培養群眾法律意識上,通過“12·4”宣傳活動引導群眾深刻理解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引導群眾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要堅持在服務群眾中教育群眾的原則,繼續通過法律諮詢、贈送法律服務卡、法制宣傳志願者活動等,幫助廣大群眾解決身邊的法律問題。要引導群眾參與法治實踐,依法開展生産生活和維護合法權益。要把“法律六進”活動落實到基層,以“12·4”為契機,促進“法律六進”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圍繞“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的主題,精心組織,認真部署實施。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的宣傳活動方案,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抓好落實。要注重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社會,組織好集中宣傳活動。要注重實際效果,切實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充分運用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宣傳合力,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此次宣傳活動從11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