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伴隨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進程和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始終堅持開拓進取、改革創新,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框架,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不斷探索適合國情的就業體制,城鄉就業局勢保持穩定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更是一個勞動力大國。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解決就業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始終堅持就業的市場化方向,堅持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堅持發展經濟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堅持城鄉統籌的發展道路,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就業體制,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推動我國就業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主要表現在:一是基本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體制和機制。堅持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堅持以經濟發展帶動就業,實現了發展經濟與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深化就業體制改革,實現了由政府“統包統配”的就業制度向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轉變。就業渠道趨於多元化,就業形式日益靈活多樣,各類勞動者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市場機制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越來越明顯。二是制定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在充分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我國制定實施了中國特色的積極就業政策,主要包括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社保補貼、就業援助、主輔分離、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失業調控、財政投入、社會保障等10項政策措施,促進了各類群體的就業,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得到有效幫扶。同時,政府促進就業的職能不斷強化,2003年以來,將城鎮新增就業和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納入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形成了財政投入增加、部門相互配合、上下統一行動的長效機制。三是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就業結構不斷優化。1978-2007年,全國從業人員數從40152萬人增加到76990萬人,年均增加1200多萬人;三次産業就業人員比重由70.5:17.3:12.2轉變為40.8:26.8:32.4,第三産業年均增加近700萬人,成為擴大就業的重要渠道。在擴大就業的同時,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失業調控,城鎮登記失業率近年來都保持在4%左右,在勞動力總量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十分尖銳的情況下,保持了就業局勢的基本穩定。四是面向城鄉勞動者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全國城市和大部分縣都建立了以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為窗口的綜合性服務場所,99%以上的街道和70%以上的鄉鎮建立了勞動保障工作機構,95%的社區聘請了專門工作人員,基本形成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四級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對城鄉勞動者廣泛開展就業政策和信息諮詢、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服務。2007年,全國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接受登記求職3494萬人次,介紹成功1981萬人次;全國各類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共登記要求流動人員3012萬人次,幫助1345萬人找到了工作或轉換了工作崗位。
二、實現“企業保障”向社會保障的重大轉變,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建立
社會保障是現代國家一項基本的社會經濟制度,是社會安定的重要保證。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30年來,適應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要求,堅持從基本國情出發,堅持政府的主導作用,堅持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堅持試點先行逐步完善制度和政策,對社會保障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動社會保障事業取得長足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建立。主要表現在:一是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完成了制度轉型。在制度主體上,實現了從“企業保障”向社會保障的轉變,解決了“企業保障”引發的企業社會保障負擔畸輕畸重問題。在制度模式上,創造性地建立了“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並通過開展“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推動養老保險由完全“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的模式轉變,增強了社會保障制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能力。在籌資機制上,從國家單一責任轉變為國家、企業、個人三方責任共擔,增強了制度的支撐能力。在保障層次上,建立了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了由單一層次向多層次保障體系的轉變,滿足了人民群眾多樣化的社會保障需求。二是社會保險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待遇水平穩步提高,越來越多人民群眾享受到了改革發展成果。截至2007年底,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20137萬人、22311萬人、11645萬人、12173萬人和7775萬人。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從1998年的1623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10812億元,年均增長23.5%;總支出從1998年的1637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7888億元,年均增長19.1%。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由1998年的月人均300多元提高到2007年的925元。國務院已決定從2008年開始,再連續三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各地還根據物價變動和基金結余情況,提高了失業保險金和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三是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基本建立,減輕了用人單位的社會事務負擔。全國已建立7400多個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機構,在城市街道一級建立勞動保障事務所10500多個,在鄉鎮建立勞動保障事務所21700多個,聘用專門人員開展勞動保障工作的社區57800多個。按照國家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規劃,啟動並加快“金保工程”建設,不斷提高社會保障的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依託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機構和街道社區社會保障工作平臺,初步實現了各項社會保障待遇的社會化發放,逐步實現對參保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目前全國72%的企業退休人員已納入街道社區管理服務,並逐步推進和拓展醫療和工傷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基本形成
適應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需要,30年來,我國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公務員制度建設始終堅持黨管幹部、分類管理、協調推進的原則,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主要表現在:一是改變大一統的人事管理體制,形成了分類管理的基本格局。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事業單位和企業根據各自的不同特點深入開展人事制度改革。事業單位結合管理體制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逐步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新機制。國有企業結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快職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建立符合企業特點的現代企業人事制度。這標誌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幹部人事管理體制基本形成。二是頒布實施公務員法,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基本形成。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將公務員管理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標誌著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基本形成。目前,公務員法的相關配套政策法規體系已基本建立,內容涵蓋公務員錄用、考核、獎勵、處分以及申訴、培訓等各方面,使公務員管理的各個主要環節基本達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公務員管理機制逐步健全,公務員隊伍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堅持凡進必考,推進依法考錄、公平考錄、科學考錄,完善黨政機關從基層考錄公務員的制度,優化了公務員隊伍結構。完善競爭上崗制度,積極加強公務員培訓,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公務員的活動,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四是中國特色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體制逐步形成。1975年恢復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以來,各地相繼建立了工作機構和工作制度,逐步改革單一的計劃分配安置模式,實行計劃分配與自主擇業相結合的安置辦法,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體制。30年來,圓滿完成了大批軍轉幹部的安置任務。
四、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建立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30年來,我國勞動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始終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産要素分配相結合,堅持與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取得明顯成效。主要表現在:一是基本確立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不同特點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公務員工資制度從結構工資制到職級工資制,再到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既合理體現了工作職責與工資之間的關係,又加大了級別的激勵功能。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從結構工資制到專業技術(職員)職務等級工資制,再到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體現了分類分級管理的要求,形成了有利於吸引人才、穩定人才和用好人才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企業工資分配製度不斷向市場化推進,基本確立了“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平等協商共決、政府監控指導”的分配原則,建立了以崗位工資為主的靈活多樣的基本工資制度,逐步形成了根據崗位和個人貢獻確定工資的分配機制。二是有力促進了經濟增長和職工工資水平提高。國家建立了機關事業單位正常晉陞工資的機制,使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穩步提高。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企業工資分配從單純的行政決定逐步轉向效益和市場共同決定,工資水平隨著企業經濟效益的改善逐步得到提高。2007年,我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長13.6%。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經濟增長。三是初步形成工資分級分類管理體制和宏觀調控體系。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管理體制,由國家集中統一管理逐步向分級分類管理轉變,國家通過建立地區津貼制度對地區工資收入差距進行調控。對企業的工資管理實現了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在落實企業分配自主權的前提下,完善了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了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宏觀調控制度,為形成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和縮小不同類型企業收入差距提供了依據。
五、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人才是強國之本,國家的競爭力説到底取決於人才的競爭力。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人才隊伍建設,30年來,始終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堅持人才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堅持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從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職業能力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三個方面,大力培養和引進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主要表現在:一是形成了一支規模龐大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截至2006年底,我國專業技術人才總數達到5223.9萬人,佔社會勞動適齡人口的5.7%。其中,國有企事業單位2773.9萬人,比1978年增長3.96倍;非公組織從1978年的基本為零增長到2006年的2450萬人。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積極投身現代化建設,為我國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以袁隆平、吳文俊、王選、黃昆等為代表的一批高級專家群體,成為我國科技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棟樑。二是技能勞動者隊伍不斷發展壯大。截至2007年底,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為9890萬人,佔全國城鎮從業人員的33.7%;其中技師和高級技師429萬人,佔技能勞動者總量的4.3%,高級工1810萬人,佔18.3%。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初步形成,目前,全國已有8000萬人次取得了不同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已成為勞動者求職擇業、崗位晉陞、確定待遇的重要依據。職業分類與職業標準開發動態管理機制初步建立,目前已完成800多個職業標準的制定,累計發佈了11批共114個新職業。三是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目前,全國所有的省區市和副省級城市都開展了引智工作,並延伸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涵蓋了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商貿、金融、法律和公共管理等領域。我國已與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個政府機構、國際組織、知名大學、研究機構和民間團體等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境外來華工作專家從改革開放初期每年幾百人次增長到2007年的48萬人次,出國(境)派出培訓人員也從改革開放初期的每年幾百人次增長到2007年的4萬人次,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證。
六、加大勞動者權益保障力度,勞動關係總體保持穩定
勞動關係是現代社會最基本的一種社會關係,勞動關係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30年來,我國始終堅持市場基礎調節和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堅持勞動關係雙方自主協調和政府依法調整相結合,堅持促進用人單位發展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相統一,在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穩定勞動關係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主要表現在:一是勞動關係法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目前,以《勞動法》為基礎,以《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為骨幹,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法規相配套,我國規範和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勞動關係的建立、運行和調整開始進入法制化軌道。二是勞動關係雙方自主協商、社會三方協調、政府依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格局基本形成。在企業層面,建立了集體協商機制,形成了勞動關係雙方自主協商機制;在社會層面,中央、省和城市三級都建立了由政府部門、工會和企業聯合會組成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在政府層面,各級政府普遍建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及隊伍,為勞動者合法權益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三是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範圍逐步擴大。截至2007年底,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7%;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當期有效集體合同50.2萬份,覆蓋職工6457萬人,其中,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6.1萬份,覆蓋職工1640萬人;工資專項協議34.3萬份,覆蓋職工3969萬人。四是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不斷加強。1987年至2007年底,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達254萬件,涉及勞動者665萬人。自1998年以來的10年間,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檢查用人單位1107萬戶,查處各類違法案件278萬件,責令用人單位為8997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補發勞動者被剋扣或無故拖欠的工資等待遇317億元,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401億元。五是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國家高度重視維護農民工的勞動保障權益,國務院制定了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成立了由32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著力解決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社會保障以及子女上學、城市公共管理等方面面臨的突出問題,有力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勞動保障權益。2003年以來,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突出問題,開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全國共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440多億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巨大成就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偉大成就的一個縮影,首先要歸功於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和人民群眾首創精神的充分發揮,同時,也得益於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工作中始終堅持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一般規律與我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把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與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結合,把堅持改革的市場化方向與不斷強化政府責任相結合,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這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改革發展30年來積累的寶貴經驗,必須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堅持並不斷發揚光大。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還有不少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沒有解決好,特別是面臨著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信息化以及老齡化等一系列嚴峻的挑戰,改革發展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責任更加重大、任務更加艱巨、使命更加光榮,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以更大的熱情、更多的智慧和更加紮實的工作,努力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實現科學發展,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