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浙江省紀委、省監察廳日前發出通知,對節日期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作出部署,要求堅決制止各種不正之風和奢侈浪費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保證中央和省委各項重大決策的順利實施,促進全省上下共克時艱,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充分利用元旦、春節期間總結和部署工作的時機,紮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申和強調中央、省委關於廉潔從政的各項紀律和規定,對黨員、幹部早打招呼,及時提醒,做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憂患意識、節儉意識和廉潔奉公意識。
通知強調,要認真落實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堅決制止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揮霍等不良風氣。節日期間切實做到: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用公款相互請吃,組織遊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遊活動;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違反規定駕駛公車;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嚴禁各種名目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嚴禁印製、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嚴禁巧立名目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發放獎金津貼補貼;嚴禁違反規定組織達標評比、考核獎勵和節日慶典活動。通知指出,當前我省經濟發展面臨近年來最為嚴峻的考驗,各級黨政機關要增強服務意識,以優良的作風和高效的工作為推動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環境。把精力和時間放到深入基層體察群眾疾苦、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上。任何地方和單位都不得以舉辦節日活動為名向企事業單位和群眾轉移費用負擔,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切實擔負起本地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職責。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糾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對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一律先免職再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的責任。(記者 余勤 通訊員 季偉宣 閆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