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醫療保健機構不能社會化,嚴禁承包經營。”12月29日,湖南省教育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醫療保健機構建設的意見。
意見指出,高等學校醫療保健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開展學校健康教育;負責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對影響學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實施衛生監督。基本職責是負責新生入學和畢業生健康檢查,定期對學校各類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各類健康檢查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並根據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對患病體弱學生實施醫療照顧;對因病不能堅持學習者,根據學籍管理規定,提出休、退學處理意見。
對學校內醫療保健機構不能處理的危重及疑難病例,應當及時轉上級醫療機構診治。協助教務部門開設大學生健康教育課程(選修課或必修課)並定期舉辦健康教育講座,增強學生自我保健能力,促進學生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衛生習慣。
對學校教學衛生、體育衛生、勞動衛生、環境衛生、飲食與營養衛生等實施衛生監督,並提供諮詢和技術指導。每週至少開展一次對學校食堂、小賣部、學生集體用餐和飲用水衛生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