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民族語文翻譯事業的發展,提高民族語文翻譯工作業務骨幹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民委于2009年5月13—24日在京聯合舉辦全國民族語文翻譯工作業務骨幹高級研修班。來自全國13個省、市、自治區包括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彝、壯、苗、傣、傈僳等10個民族的50位民族語文翻譯工作業務骨幹參加了此次培訓。
國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中國翻譯家協會常務副會長唐聞生等11位專家為研修班分別作了11場專題講座,內容涉及民族語文翻譯理論與實踐問題、語言和諧與語言競爭、民族語言的保護與發展、中國的語言政策與語言規劃、口語翻譯實踐、文學翻譯的理論與實踐、民族語文翻譯調研等。
國家民委副主任吳仕民出席結業式,給學員頒發結業證書,並與學員進行座談。在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之後,吳仕民同志發表了即席講話。他強調,要從法律的角度、文化的視野、理性的思維來正確認識民族語文工作。少數民族學習使用自己的語言文字是法律賦予的一項神聖權利。它既是個人的權利,也是集體的權利。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是少數民族文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從文化多樣性的角度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應該得到有效保護。然而,社會的需要決定著語言的産生、發展和消亡。世界上6000種語言,真正常用的就100多種。這一客觀現實告訴我們,保護少數民族語言刻不容緩,同時必須尊重語言發展的客觀規律。
國家民委人事司司長林濤、副司長張湘冀,教育科技司司長俸蘭、副巡視員安清萍,中央民族幹部學院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陳樂齊等同志出席了開班式和結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