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政府正式印發了第一批27個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標誌著省政府機構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也標誌著這些部門的機構改革已開始進入組織實施階段。
這27個部門是:省科技廳、省民委、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人口委、省審計廳、省外事辦、省政府國資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宗教局、省旅遊局、省糧食局、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研究室、省信訪局、省人防辦、省扶貧辦、省政府參事室、省政府金融辦和省監獄管理局。
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甘肅省政府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省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召開後,省政府48個部門著手修訂和擬訂“三定”規定。在審核過程中,省編辦緊緊圍繞轉變職能、理順關係、明確責任、嚴控編制的改革要求,重點解決職責交叉、推諉扯皮、關係不順、責任不清等制約甘肅省科學發展的問題,既體現了改革精神,達到了改革目的,也維護了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新修訂和制定的“三定”規定使各部門職能配置更加科學,職責關係更加順暢,責任落實更加明確,機構設置更加合理,將有力推動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目前,甘肅省政府其餘21個部門的“三定”規定正在審定之中,將於近期印發實施。 (通訊員 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