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型城市應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産業轉型
胡存智在曹妃甸論壇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主旨發言
“當前金融危機對以礦業為主導産業的資源型城市的影響正在逐步顯現,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工作面對新的挑戰,需要冷靜觀察、積極應對,攜手推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10月17日上午,國土資源部總規劃師胡存智在曹妃甸論壇“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産業轉型”主題分論壇上作主旨發言時作出上述表示。
“要充分認識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胡存智在發言中強調,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有利於保持資源的供給能力,有利於加快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有利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和發展。
胡存智提出,用科學的發展觀指導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在理念上求創新,把創新作為推動資源型城市發展和轉型的根本動力,把提高創新能力作為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關鍵。在産業上求提升,在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上做文章,大力培育和發展接續替代産業。在轉型中求突破,進一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在發展中求提高,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不斷提高城市發展水平,改善城市功能和區域投資環境,提高資源型城市的區域競爭力。
就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胡存智指出,應當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更加注重推進結構調整,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著力解決影響資源型城市發展的突出矛盾,構建保障和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他主張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從八個方面採取措施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産業轉型。
一要科學制定資源型城市中長期發展規劃,爭取用最合理、最經濟的方式使資源型城市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一是合理確定産業發展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中長期目標。二是城市發展産業安排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三是城市發展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産資源規劃等相關規劃做好銜接。
二要加大後備資源勘查力度。一是加強區域範圍內後備資源勘查力度,充分挖掘資源潛力,力爭發現一批重要礦産資源後備基地。二是加強礦山周邊及深部地區的資源勘測,鼓勵礦山企業利用先進技術方法,尋找後備接替資源,爭取最大限度延長礦山企業的服務年限,提高礦山經濟效益,促進資源型城市礦山企業可持續發展。
三要開展國土綜合整治工作。一是將資源型城市産業轉型同國土綜合整治相結合,切實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群眾生産生活條件。二是將“三舊”改造與城市發展相結合,將農村土地整治與城鄉統籌相結合,科學規劃,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産業轉型升級。
四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清理處置閒置土地、盤活利用低效土地等措施,優化土地結構,創新土地管理方式,統籌協調各類區域的用地需求。
五要推進城鄉統籌發展。以統籌城鄉發展作為推進産業轉型的重要抓手,認真落實國家城鄉統籌發展的戰略要求,把城區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礦區開發和環境治理等有機結合。推進城鄉規劃、産業佈局、基礎設施、社會管理一體化,逐步形成資源環境、城鄉發展相協調的新格局,走出一條資源型城市獨具特色的産業升級、科學發展之路。
六要加大礦山環境治理工作力度。一是對歷史遺留礦山環境治理,按照全國礦産資源規劃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投資和整治力度,落實重點治理區域和重點工程項目。二是切實落實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三是逐步建立以政府引導的多元化投融資渠道,鼓勵各方力量開展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四是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到位。
七要發展循環經濟。鼓勵資源型城市推進礦業循環經濟、拓寬資源開發利用領域,提早規劃資源型城市産業結構調整方向和目標,積極培育新興産業。加強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産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積極推進綠色礦業建設和礦業走節約、清潔、安全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八要探索建立相關産業援助機制。圍繞生態環境欠賬等歷史遺留問題,充分調動中央、地方、企業等多方的積極性,加快研究建立資源相關産業援助機制,從體制和機制上保證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記者 王博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