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6日),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與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衝正式簽署了《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將在信息交換、機構設立、危機處置、人員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以確保對互設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有效監管,共同維護兩岸銀行業穩健發展。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簽署《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是落實今年4月26日海協會和海基會簽署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舉措,標誌著兩岸銀行業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預示著兩岸銀行業的監管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這為進一步推動兩岸銀行業開展合作與交流,提高兩岸銀行業作業的層次和水平,為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創造了積極條件,在兩岸金融合作歷程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截止目前,銀監會已與36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簽署了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或監管合作協議。
臺辦: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開啟新篇章
16日,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與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衝正式簽署了《海峽兩岸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諒解備忘錄》。 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開啟了兩岸金融實質合作的新篇章。詳細>>>
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全文)
新華社南京4月26日電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26日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全文如下:
為促進海峽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推動兩岸金融市場穩定發展,便利兩岸經貿往來,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合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定如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