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下發《關於支持青海藏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從青海藏區實際出發,積極促進以環境保護優化青海經濟社會發展。
《意見》指出,要切實把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護生態為前提,以改善民生為核心,以發展經濟為基礎,以維護穩定為保障,堅持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加快青海生態立省戰略的實施和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推進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建設。到2012年,生態惡化的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局部有明顯改善,環境質量逐步好轉。到2020年,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環境質量全面改善,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
具體支持內容有5個方面:一是促進青海藏區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二是重點支持青海藏區生態環境保護,三是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四是加強環境政策創新與環境科技指導,五是加強青海藏區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中國環境報記者 安世遠 通訊員 夏連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