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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服務農村發展金品牌—09年紅盾護農工作綜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05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2009年,全國工商機關在紅盾護農行動中共檢查各類農資市場4.29萬家(次),檢查農資經營戶59.84萬戶(次),取締無照經營戶5876戶,查處農資違法案件3.96萬件,受理農資投訴6000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2億元,調解涉農合同糾紛2萬多起。這一組數字,體現了全國工商機關時刻把“三農”放在心上,堅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服務農村改革發展取得的成效。讓我們深入到紅盾護農行動中,去了解在過去一年裏,紅盾護農行動是如何切實維護農民利益的。

    在我國廣袤的農村大地,農民購買農資是否放心?農資市場秩序是否規範有序?農民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面對這些事關農民切身利益、更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的問題,盡職盡責向群眾交出滿意的答卷,一直以來是工商機關的工作重點。

    2009年,全國各級工商機關認真落實國家工商總局工作部署,切實履行職責,集中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紅盾護農保夏種、紅盾護農保秋播以及化肥專項執法打假集中行動等四次專項執法行動,突出工作重點,從“主體準入、市場監管、消費維權、制度建設”四個方面入手,嚴厲查處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成效顯著。紅盾護農正逐漸成為工商機關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金品牌。

    前移監管關口 規範市場準入

    各級工商機關以規範農資市場主體資格為基礎,由側重登記註冊向實施信用分類監管轉變,從市場執法檢查向監管關口前移延伸,積極探索農資商品市場備案制,嚴防假冒偽劣農資流入農村市場。

    青海省工商局進一步完善轄區農資經營戶經濟戶口管理,全省1418戶農資經營企業辦照率、亮照率均達到100%。山東省工商局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格審查轄區農資商品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共取締無照經營戶1532戶。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地工商機關將市場巡查制、市場監測制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結合起來,大力加強市場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進一步有效整合和合理調配監管資源,農資市場監管效能大大提高。天津市工商局要求轄區種子、化肥、農藥經營戶必須到屬地工商所備案。江西、廣西、甘肅、雲南等地積極探索農資商品準入備案制,實現監管關口前移。

    加強市場監管 嚴查坑農行為

    各級工商機關積極開展助農惠農行動,嚴厲查處坑農害農行為;集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進一步規範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嚴厲查處農資大要案件,認真落實農資市場監管責任,有效維護了農民合法權益。

    貴州省工商局集中開展以16個地、市、縣為重點區域,9個化肥品種為重點的專項執法行動,查扣假冒偽劣化肥3800余噸。

    遼寧省工商局積極創新農資質量監測工作,鼓勵企業實行主動報檢制度。全省企業主動報檢農資商品81批次,合格率達96.3%。

    湖北、福建、重慶、內蒙古、新疆等地工商局積極建立健全農資市場監管“四分五定制”,按管理職能分段、管理人員分組、管理區域分片、管理對象分類的原則,採取定片區、定職責、定人員、定目標、定成效的措施,建立完善片(段)長轄區農資市場巡查監管責任制。

    各級工商機關始終把查處農資大要案件作為重中之重,堅持做到速查快辦。國家工商總局督辦了甘肅省金昌、武威、酒泉等地發生的銷售不合格硝酸銨鈣坑農害農案件,查扣不合格硝酸銨鈣90噸。

    加強消費維權 及時處理投訴

    各級工商機關認真完善農資商品質量追溯制度,努力實現農資市場可追溯監管;大力加強“一會兩站”建設,擴大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在農村的覆蓋面,儘量把農資消費糾紛解決在基層,切實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會同自治區農牧廳在全區農資市場推行“一賬通”臺賬制度,將“兩賬兩票一書一卡”集于一體,減輕了農資經營者的負擔。

    浙江省工商局在農村設立12315聯絡點(消費維權監督點)28753個,12315消費維權聯絡站(點)進農村達到100%。雲南省工商局大力加強“一會兩站”建設,基本形成了統一指揮、上下聯動的四級執法體系和維權網絡。

    推進制度建設 提高監管效能

    去年,國家工商總局下發《農業生産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各級工商機關全面推行購銷臺賬、市場巡查、信用分類監管、質量追溯、市場預警、不合格農資商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充分發揮農資市場開辦者、經營者的自我管理作用,不斷完善農資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遼寧、安徽、青海等地通過培訓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宣傳活動,為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執法奠定了堅實基礎。

    今年,各級工商機關將以實施《農業生産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為重點,積極推廣農資市場監管軟體系統,切實提高防範農資市場突發事件的能力,實現事後查處向行政指導、預警防範和長效機制轉變,建立農資市場監管預警防範和快速反應機制,健全和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突出重點季節、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和重大案件,繼續認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涉農基層工商局和農村工商所的監管執法力度,創新監管體制,強化日常監管,完善工作機制,規範執法行為,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資市場秩序。

    一是積極推進農資經營質量管理制度建設。全面推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要求經營者建立和完善進貨臺賬、銷售臺賬,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確保實現農資商品質量的可追溯監管。

    二是建立和完善農資經營者和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信譽好的市場主體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市場主體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並列為重點監測檢查對象。

    三是以種子、化肥、農藥三大主要農資為重點,進一步規範流通環節農資質量監測工作,建立和完善農資商品質量檔案。要實施市場預警制度,及時發佈消費警示和提示,健全不合格農資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將不合格農資清除出市場。

    四是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突出重點季節、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品種和重大案件,嚴厲查處性質惡劣、影響面廣的案件,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五是建立健全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把農資市場監管作為落實廉政風險點防範管理的重點,切實做到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堅決杜絕以罰代管、罰款放行的做法。

    六是推廣農資市場監管軟體系統,進一步完善農資市場監管機制,提高動態管理水平,提升監管效能,為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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