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20日起,國務院辦公廳將陸續派出5個工作組,分赴10省區,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開展為期10天的實地督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的通知》,此次督查的重點是各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和有關部門落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情況。
其中,各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的督查重點內容有10個方面:各地區明晰産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的情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負責制和工作機制落實情況,改革方案制定情況;集體林地承包到戶落實情況,林地承包經營合同簽訂、林地承包期落實、承包合同規範化管理情況;對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林地,通過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實産權的情況;集體保留林地經營管理情況;承包林地勘界、登記情況,農戶林權證發放情況;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流轉情況,林地承包爭議仲裁、林權糾紛調處情況;農民自主經營商品林、合理利用公益林情況;降低育林基金徵收比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到戶、減輕農民涉林負擔的情況;林業部門行政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情況,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等。
有關部門對林業的財政、金融等支持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重點內容包括:支持和指導各地將林業部門行政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情況;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情況;建立林業投入補貼制度情況;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情況;完善林業信貸擔保方式、健全林權抵押貸款制度情況,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情況;扶持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組織情況;加強林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重點工程建設投入情況;完善林木採伐管理機制、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情況;建立森林資源資産評估師制度和評估制度情況。
通知明確,督查工作採取地方及部門自查、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各地區、有關部門開展自查和督查組開展實地督查兩個階段進行。國務院辦公廳督查組採取召開座談會,走訪農戶和基層有關單位等形式進行實地督查。此前,各地區、有關部門按照國辦要求已于去年12月中旬到今年1月上旬進行了自查,並將自查情況和整改措施的報告報送國務院辦公廳。
開展林改督查活動,目的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中國綠色時報 記者:齊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