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4日下午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不斷改善民生,把更多的關懷和溫暖送給自治區各族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在2010年春節和藏曆年來臨之際,自治區黨委、政府出臺了改善民生和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的系列政策和措施,確保自治區各族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殷實的節日。
新聞發佈會上,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發佈了自治區改善民生和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的系列政策和措施。
一是進一步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自治區將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調整幅度為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即月人均增加209元,並於春節和藏曆年前予以兌現。
二是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09年的310元提高到33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09年的1100元提高到1300元。其中,特殊性保障對象由720元提高到920元,重點保障對象由500元提高到658元,一般保障對象由368元提高到487元,由自治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春節、藏曆年前將城鎮標準調整後1-3月份、農村全年的低保補貼全部兌現。
三是參照2009年的做法,繼續實施困難群眾一次性生活補助。在春節、藏曆年前,由自治區民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城鎮低保對象和國有企業離退休職工,以購物券(卡)的形式發放每人6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對農村低保戶對象、五保戶、“三老人員”、“59.3.28”前的老黨員、優撫對象等,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四是加快兌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今年春節、藏曆年前將自治區2009年開展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60歲以上人員,從去年11月到今年3月的基礎養老金一次性兌現。
五是提高“三老”人員生活補貼標準並及時兌現。將1959年3月20日前參加中國共産黨的農牧區老黨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現行的人均350元提高到400元;將1965年8月31日前擔任鄉鎮半脫産幹部、且目前不再擔任村幹部的農牧民生活補貼標準由現行的200元提高到250元;將老勞模生活補貼標準由現行的人均150元提高到200元,由自治區組織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春節、藏曆年前將今年1-3月份“三老”人員的生活補貼全部兌現。
六是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標準。由現行的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由自治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春節、藏曆年前將提高標準後的資金一次性發放到五保戶個人手中。(記者 田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