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吉林省個別地方存在的非法獵捕和無證養殖、無照經營、無證運輸陸生野生動物現象,吉林省林業廳、省工商局會同省森林公安局,聯合開展了一次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大檢查。
大檢查的重點是,嚴厲打擊各種亂捕濫獵陸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認真查處無證養殖陸生野生動物和無證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的非法行為。檢查組檢查了延邊、白山、通化、白城等7個市(州)的部分農貿市場、賓館、飯店、藥店等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場所,對馴養繁殖陸生野生動物的單位和業戶也進行了全面檢查。
通過明察暗訪,檢查組發現,在延邊、白山和白城等地的農貿市場,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無證非法收購和出售野生動物的窩點,並偽裝得十分隱蔽。部分藥店仍然在銷售沒有粘貼“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的含有野生動物成分的熊膽丸、羚羊角等藥品。
檢查組要求,各地區的林業、工商等部門要協調聯動,加大對走私、販賣、加工、製作和銷售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取締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窩點和市場,切斷野生動物進入市場的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