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佈第三批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名單的通知
國糧發〔2010〕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各有關糧食質量檢驗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做好收購、儲存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糧食質量與原糧衛生監管工作,按照《國家糧食局關於建立國家糧食質量監測體系的通知》(國糧發〔2006〕146號)精神,在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推薦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糧食局組織專家進行考核的情況,經研究,現公佈國家糧食局授權掛牌的第三批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名單(見附件)。授權掛牌機構的隸屬關係不變,人、財、物管理關係不變,有關業務工作接受國家糧食局的監督指導。
附件:第三批國家糧食質量監測機構名單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