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出臺《關於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了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提出了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快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二是普查、挖掘、保護和開發民族文化資源;三是培育和打造區域性民族文化品牌;四是切實促進少數民族文藝事業和文化産業發展;五是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保護和使用;六是做好少數民族古籍保護、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七是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新聞出版事業;八是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廣播影視事業;九是加強少數民族文化對外交流與合作;十是扶持和培養少數民族文化優秀人才;十一是加大對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扶持和傾斜力度。
同時,《意見》提出要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工作的領導,一是切實把少數民族文化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完善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政策措施;三是加強民族文化科學研究和決策諮詢。《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意見精神,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