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寧夏林權證首發儀式在銀川舉行,標誌寧夏回族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工作全面啟動。自治區副主席郝林海出席首發儀式併為農民代表發放林權證。
寧夏回族自治區集體荒漠化土地多,林業資源總量不大,而且絕大部分是喬灌結合或以灌木為主的生態林。為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效性,自治區決定在彭陽、鹽池、永寧縣全面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其餘各縣(市、區)選擇1至3個鄉(鎮)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
自2009年啟動林改工作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著重通過搞活林地使用權,調動廣大農民及社會力量植樹造林的積極性。同時,針對荒山荒地比重大的實際,把功夫下在治理荒漠化土地上;通過“改地”,調動“植樹”,實現“變綠”。並明確了四個“有利於”,即改革一定要有利於資源保護,有利於林業發展,有利於農民增收,有利於生態改善。截至目前,22個縣(市、區)全部成立了林改領導組織,出臺了林改意見(方案),並召開了動員大會;彭陽、鹽池、永寧三個試點縣已經進入確權發證階段,其餘縣(市、區)已完成林權調查摸底、制定方案等工作。三個試點縣力爭今年年底全面完成主體改革任務,確權到戶,其餘縣(市、區)要完成60%以上的主體改革任務。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局負責人強調,此次林改,自然保護區不在範圍之內,任何人、任何組織不能借林改之機亂砍濫伐,亂分自然保護區內的林地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