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河南省委組織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培訓機構把《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列入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主體班、全省組織人事幹部培訓班的重要學習內容,納入教學計劃,開展專題培訓。
通知指出,建立和實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幹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為強化培訓效果,各培訓機構要認真組織備課,精心安排教學;培訓班結業時,要組織幹部對“四項監督制度”的主要內容進行問卷測試。5月下旬,省委組織部將對各地培訓情況進行跟蹤問效。(記者 宋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