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慈善法規——《江蘇省慈善事業促進條例》5月1日起正式實施。29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與省民政廳聯合進行新聞發佈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柏蘇寧出席發佈會並講話。
根據《條例》無資格公民和組織不得向公眾募捐;民政部門對慈善組織進行1A到5A等級評定;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政府可將若干慈善組織納入應急響應體系,委託其承辦直接面向公眾的定向募捐活動;除了捐贈人要求保密或涉及隱私的情形外,慈善組織應當完整披露信息,確保有效監督;11月第一週為我省首個“慈善宣傳周”。 (王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