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發了《關於開展大中型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巡視活動的通知》(辦水保[2010]98號),決定開展在建大中型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執法檢查活動,並對全國第一批510個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縣能力建設工作進行巡視。
通知要求,各流域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水利部辦水保[2004]97號、辦水保[2007]94號文的要求,進行年度全面檢查和巡視,其中流域機構直接督查的生産建設項目和能力建設縣數量不低於其總數的20%,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直接督查的生産建設項目不低於30%,並對全部能力建設縣進行巡視。水利部按流域分組進行重點抽查。
通知明確,此次水土保持檢查的重點是鐵路、公路、礦山等水土保持任務較重且存在較大水土流失潛在危險的生産建設項目,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手續辦理、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保持監測監理工作等方面;巡視內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配套法規體系完善情況、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機構履行職責能力建設情況、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制度健全情況、縣級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
通知要求,年度檢查巡視應于10月底前完成,水利部抽查應于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