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天津市交通安全和文明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全力做好壓事故、保暢通工作,6月21日市公安局負責人帶領市公安交管局百餘名處級領導幹部上路調研、疏導交通,要求全市公安交管部門迅速掀起嚴查嚴管交通違法行為的高潮。
天津市公安局負責人就全市公安交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和路面管理提出六項要求。一是深入開展客運企業交通安全大檢查活動。積極會同交通運輸、安全監管等部門,對全市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屬客運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從業駕駛人進行一次集中交通安全教育。二是嚴格落實客車交通違法抄告、轉遞制度。對客運車輛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要及時抄告車籍所在地交通運管部門及所屬運輸企業,督促駕駛人主動接受處罰,督促運輸企業解聘或清退交通違法多、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主要以上責任的駕駛人。三是加強對長途客運站點的監管。市公安交管部門要組織交警深入全市各長途客運站點,加強對進出站客運車輛的檢查,嚴禁超員或“帶病”車出站,要求客運企業與所屬營運車輛簽訂保證書,堅決杜絕站外違法上客、超員運營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加大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充分發揮24小時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作用,對7人座以上公路客運車輛逐一實施檢查,嚴格查處客車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對超員20%以上公路客運車輛除罰款和記12分外,依法暫扣駕駛證,並協調交通運輸部門做好乘客轉運工作。同時,嚴格查處超速行駛及貨車載人等其他容易引發惡性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五是加強高速公路巡查管控。針對高速公路夏季長途和夜間交通流量增大等特點,進一步加大路面巡邏班次和密度,嚴厲查處高速公路逆向行駛、倒車、超速行駛、客車超員、貨車超載、違法停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六是加強督導檢查。市公安交管局抽調機關幹部,由局領導帶隊深入一線,加強對預防交通事故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各項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