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研究制訂《福建省農村住房災後重建實施方案》,決定把農村住房災後重建作為小城鎮、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規劃、精心組織,建設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此次重建對象包括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嚴重危房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戶,對五保戶、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給予特殊照顧。災後重建與地質災害點搬遷、造福工程、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採取集中連片安置和分散建設相結合、以集中安置為主的辦法,把安置點儘量選擇在縣城周邊或大的集鎮所在地。同時引導受災群眾在縣城、集鎮購買住宅。
災後重建過程中,政府部門將加強對選址、規劃、設計、監理、驗收等環節的指導。遵循有利於防災避災和發展生産、方便生活的要求科學選址,對集中安置點建設用地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無償提供經濟、適用、安全的設計圖紙,優惠提供節能環保的新型建築材料,實行全程跟蹤、指導和督促,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
福建省還將通過財政補助、保險理賠、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社會幫扶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同步推進配套設施建設,採取當地政府組織、部門支持、群眾投工投勞等多種方式,推進重建住宅小區的道路、供水、供電、通信、廣播電視、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交通運輸部門把小區外道路列入農村公路建設計劃進行補助;水利部門把小區通水列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補助;廣播電視部門比照20戶以上“村村通廣播”工作給予補助。此外,對於投親靠友的受災群眾給予一定補助,建設一些臨時性住房,採取多種過渡措施安置好受災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