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省政府決定,10月1日起,海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正式在全省範圍實施。這項功在韆鞦、利在廣大農民的德政善舉在海南的全面推行,讓歷來沒有養老保障的農村居民像城鎮職工一樣,在60歲後也可以享受到養老金了。由此,海南省比國家確定的目標提前9年實現了新農保全覆蓋。
據了解,隨著新農保的全面鋪開,全省64萬60歲以上農民將直接受益,每月可以領取基礎養老金。據測算,2010年海南省新農保全省實施,省財政需要承擔1.35億元,非國家試點市縣需要承擔1.17億元。
據悉,新農保參保條件是:屬於海南省農業戶口,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滿60周歲,當期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的人員可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
2009年,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三亞市、文昌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被列為全國首批新農保試點地區。截至目前,海南省新農保試點市縣共為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60周歲以上農業人口10.88萬人發放了養老金,發放率92.36%。
據悉,從今年10月起實施新農保的海南省非試點市縣農業人口共計433.78萬人,其中60周歲以上53.08萬人。目前,海南省為全面實施已做了大量工作,預留了新農保補貼等資金,建設了全省新農保信息系統,培訓了市縣新農保經辦人員。下一步將統籌協調、深入細緻地做好核查工作,核準60周歲以上農業人口信息,確保今年12月份按時足額發放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的60周歲以上農業人口的養老金。(記者袁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