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立即開展兼併重組
和整合技改煤礦安全專項監察的緊急通知
煤安監監察〔2010〕28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為認真吸取河南省義煤集團巨源煤業有限公司(兼併重組煤礦)“12·7”瓦斯爆炸事故教訓,切實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建設行為,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經研究,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兼併重組和整合技改煤礦安全專項監察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察對象
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資源整合方案或兼併重組方案中包括的兼併重組及整合技改煤礦。
二、監察主要內容
1.項目合法性情況。已開始施工的資源整合、單井擴能改造煤礦及需技改的被兼併煤礦是否按規定申請辦理全部建設審批手續;不需技改的被兼併煤礦是否按規定變更並取得所有相關證照。
2.停止生産情況。資源整合煤礦及需技改的被兼併煤礦的安全生産許可證等有關證照是否已被暫扣或吊(注)銷並停止生産;不需技改的被兼併煤礦在變更所有證照前是否停止生産。
3.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兼併重組和資源整合煤礦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整合主體企業是否建立健全項目建設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對項目施工相關單位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兼併主體企業對被兼併煤礦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管理和技術人員,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4.主要安全設施建設使用情況。施工順序是否符合《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通知》(發改能源〔2010〕709號)的要求,遇重大變化是否停止施工並及時變更設計和報批。
5.貫徹落實安全標準、規定情況。是否認真貫徹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標準和規定,是否存在重大隱患等。
三、時間安排
專項監察從2010年12月20日開始,到2011年1月10日結束。
四、有關要求
1.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好這次專項監察。對監察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産隱患,及時依法從嚴處理。同時,認真分析轄區內煤礦資源整合技改項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改進相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2.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對這次專項監察開展情況及時進行匯總分析,提出包括監察煤礦數量、查出隱患及處理情況、行政罰款、提請關閉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相關建議意見等內容的書面總結材料,連同電子文檔一併于2011年1月15日前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監察司。
聯絡電話:010-64463029(帶傳真)
電子信箱:JCYC@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