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從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分析研判、開展宣傳培訓等方面,進一步加強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持續推進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信息平臺建設,做到舉報必接、違法必查,努力破解違法違規行為“發現難、制止難、查處難”問題。
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確保12336違法舉報電話暢通。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管領導要具體落實,保證必需的裝備、場地,安排專項經費,確定專人負責、專人接聽。各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負責做好統籌、指導、協調,各級12336處理中心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電話接聽、記錄、匯總、分析、提出初步處理意見、歸檔、研判等工作。
部、省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和12336處理中心要加強規範、指導和培訓,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抓好檢查落實,開展年度考核;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內違法違規線索的核查、處理、反饋工作負總責;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違法違規線索統計匯總等工作,向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時提交違法違規線索核查報告。
通知強調,建立健全制度,規範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開展以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報送、查處監察、情況反饋、匯總分析、信息保密等制度建設為主的“全流程建設”;對重大線索,部、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掛牌督辦或直查;對一般線索,省、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核查、處理和反饋。逐步做到部、省、市、縣四級國土資源違法違規線索管理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並與全國“一張圖”和國土資源綜合信息監管平臺互聯互通;積極推動違法舉報相關工作網上運行和遠程數據交換,提升違法違規線索核查、處理和反饋效率。對一般線索,部12336處理中心應當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轉至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處理;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收到轉(交)辦線索並進行審查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轉至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處理;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收到轉(交)辦線索後應及時組織核查,並在30日內上報調查處理結果。對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矛盾激化、後果嚴重的,應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通知要求,加強分析研判,服務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要開展宣傳培訓,提升違法舉報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