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日決定繼續開展國家林業重點工程社會經濟效益監測工作,以進一步跟蹤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情況。
通知明確,監測工作擔負著對林業重點工程的政策執行和建設成效進行連續跟蹤監測的任務,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部署,統籌協調。
通知明確,監測範圍包括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京津風沙源治理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4項工程,實行縣(森工企業、保護區)、村(森工林場)和農戶(林業職工)三級監測,監測年度為2010年。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印發的《2010年國家林業重點工程社會經濟效益監測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指導、協調、督促各監測點開展工作,督促縣級調查員一定要入村、入戶、入企業作調查、收集數據,認真匯總審核各監測點上報的監測數據,提高數據質量。監測工作要保持監測人員和監測樣本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因特殊原因更換監測人員或監測樣本,需作出書面説明並上報備案。
通知要求,負責監測工作的省級調查員要鼓勵縣級調查員根據實地調查資料和數據撰寫監測調研報告,客觀反映工程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分析報告要隨監測數據一同上報,反映工程監測動態的信息可隨時上報。(記者 溫雅莉)